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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贪可以,我故意让你们送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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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衙前的热闹,又提升了高度。

首先是一份安民告示,贴在了门口的昭告榜,然后一个书吏负责宣读,高声向所有百姓告知。

“经周县尉亲自验证,泾县杨一笑猎杀猛兽,共计成年黑熊一头,健硕野狼11只。肃清山林,于民有功。”

“经孙学政亲自推举,县令大人盖印落章,以泾县县衙之名义,认定杨一笑为‘义士’。”

“按朝廷之相关律例,北道安抚司之条陈,又及青州府衙规定,兼之泾县历来传统,凡有除灭猛兽之义士,按律应当予以奖赏……”

“赏赐如下。”

“其一,朝廷国帑赏赐,赏杨一笑铜钱两百文。”

“此赏,由泾县县衙代为授赏,钱款亦由泾县县衙暂出,岁末税赋上缴之时抵扣。”

“其二,北道安抚司赏赐,赏杨一笑铜钱三百文。”

“此赏,如上同例,亦由泾县县衙代为授赏,岁末税赋上缴之时扣除。”

“其三,青州府衙赏赐,赏杨一笑铜钱五百文。”

“此赏如上同例,亦由泾县县衙代出。”

“最后,泾县县衙赏赐,赏杨一笑铜钱一千文。”

“以上所述款项,乃国、道、州、县四级,各依律例所定,奖赏猎兽义士。”

“共计铜钱两千文,按官定恰是两贯,钱由县库所出,当场交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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