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9章 回京安排 (第1/5页)
治安使也是朱慈烺对大明行政制度的改革之一。
东北四省已经取缔了都指挥司,这样一来地方上就没有足够的力量来维护治安。
在朱慈烺的设想中,布政使负责行政,按察司负责司法,治安司负责追捕缉拿。
除非发生民变、外敌入侵等情形的时候,东北军区才会出动军队进行镇压,一般的治安事件则都是由各省的治安司负责。
这样一来,行政、司法、治安、军权相互独立的,来一个大明版的“四权分立”。
省设立治安司,州府设治安局,县设治安所。
基本架构类似于后世的公安系统,职能也和后世的公安系统大差不差。
“治安使为治安司之最高长官。”
听到史可法的话,朱慈烺开口解释说道。
“所谓治安司,顾名思义,即维护地方治安,保境安民,行缉拿追捕之职。”
随后,朱慈烺便把自己内心的构想说了出来,众人听了之后大都明白。
“诸位认为这治安司可行否?”
朱慈烺依旧按照惯例询问大家,毕竟朱慈烺是一个开明、民主的太子,有事情大家相互商量。
众人在充分考虑之后,一致认为朱慈烺所主张的这个治安司系统简直惊为天人,创世之举。
众人自然是一片附和和赞同的声音。
“治安司的所有治安员要从伤残、退役军人及阵亡将士亲属中挑选,治安员的俸禄要适当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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