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八十一章 妥协让步 (第3/5页)
《贞观律》规定,“诸占田过限者,一亩笞十,十亩加一等,过杖六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徒一年。若于宽闲之处者,不坐。”
“盗耕种公私田者,一亩以下笞三十,五亩加一等,过杖一百,十亩加一等,罪止徒一年半。荒田,减一等。”
“诸妄认公私田若盗贸卖者,一亩以下笞五十,五亩加一等,过杖一百,十亩加一等,罪止徒二年。”
“诸在官侵夺私田者,一亩以下杖六十,三亩加一等,过杖一百,五亩加一等,罪止徒二年半”……
占田过限、“盗耕种”公私田、妄认公私田盗贸卖、在官侵夺私田等等,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罪责既定,无论官民一并处罚,绝无枉纵,只能“罚赎”。
现在“罚赎”之制已经废黜,只要“三法司”定罪,足以将河南世家彻底打倒。
裴怀节几乎无语,只能说道:“律法不严、监管不力、贪心不足……诸多原由兼而有之,朝廷是打算追究到底吗?”
纵然律法昭昭,那天底下哪一个世家门阀不侵占、兼并土地?
没有土地,何以传家?
他倒是希望朝廷将天底下的土地都丈量一遍,然后将所有世家门阀侵占之土地悉数回收,且追究侵占之罪责。
不过这显然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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