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八章 反击(上) (第3/5页)
这话理直气壮,说得极好,不少御史都跟着附和。
之所以称之谓“清流言官”,便是说担任这一职责的,俱是饱读诗书的有德之士,声誉清白。在这个名声抵得上一切的年代,一个清廉的声誉,比再多的才华都重要……
所以,以宋国公萧瑀等人为首的清流言官,看似并无实权,实则掌控着帝国的舆论,谁忠谁奸,谁善谁恶,往往都是由他们一言而决。
他们是天然的审判者……
房俊若有所悟的点点头,说道:“多谢赐教。”
然后不再搭理有些迷糊的张芳,而是转过身去,从袖口里掏出一份奏折,双手平举弯腰施礼道:“微臣房俊,状告监察御史张芳,依仗其清流身份、御史职权,纵容其父鱼肉乡里、霸占良田三千顷,更将同乡王姓平民一家构陷入狱,侵占其家水田六十七亩,将王家父子定罪发配岭南,张芳其兄更将王家儿媳霸占,百般凌辱,致使王家儿媳不堪受辱而投河自尽事发之后,当地百姓群情激愤,相拥而至官府,官府将张芳之兄缉拿归案,审判有罪。与此同时,张芳对当地官府威逼利诱,令其将兄长的兄长的罪名更正,判其无罪。陛下,有罪尚可改正,若死罪论决,可以再生乎?张芳藐视国法、丧尽天良,与禽兽何异?恳请陛下明察秋毫,为含冤死去之百姓昭雪冤屈”
张芳浑身一个激灵,瞠目结舌,仿佛被一道天雷劈中一般
满朝文武,目瞪口呆。
人家正弹劾你呢,你居然反手弹劾人家?
不对,不是弹劾,房俊所说的,可是“状告监察御史张芳”
御史风闻奏事,即便有错,惩罚亦并不严厉。可若是状告御史,那事情的性质可就不一样了虽然不至于明清那般民告官先打一顿杀威棒,已示官府之威严,可是一旦证明了纯属诬陷,那妥妥的就是一个诬告之罪
大唐律例,诬告者反坐
何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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